国家最有力的后盾 ————宪法
2019-12-04

国家最有力的后盾

————宪法

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颁布的国家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在今年的“国家宪法日”中数百名市民接力朗诵《宪法》,这看起来虽然是一个并不起眼的事情,有的甚至还会说,这是对法律的不尊重,但是在事情并不是那样的,市民们接力朗诵《宪法》其实是对法律的一种传承,怎么能说是不尊重呢?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的普及可谓是刻不容缓,国家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基,没有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就相当于没有一个结实的根基,根基不牢固,上面的建筑怎么能够牢固呢?对于一个国家而,国旗、国歌、国徽和宪法,这都是这个国家的一个象征,一个标志,宪法作为立国大法,也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日的设立,我认为是为了让大多数的公民来熟知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在有就是国家对宪法精神的弘扬,

爱国是我们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学习国家的法律也是我们的义务,我们不能光是嘴上说一说爱国就完了,我们更要在实际行动中表现出来,学习宪法,可以让我们了解到国家那些不容动摇的东西,比如民心,比如党的路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根本上做到爱国。而且我们要用自己的力量去向更多的人去普及法律知识,用我们微薄的臂膀去呵护我们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