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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高职组“自动线安装与调试”项目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3-04-03阅读数:

一、比赛名称

自动生产线安装与调试

二、竞赛目的

技能比赛逐步成为我省高职院校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技能大赛,改变了传统的以课堂教学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技能大赛,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方法,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强化了能力培养;通过技能大赛,促进了教师全面掌握行业(企业)对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及相关职业岗位的技能要求标准,促进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大赛,加强了实训基地建设,增加了实习实训设备和工位,优化了实习实训情境,完善了实训功能。通过技能大赛,检验参赛队的团队协作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自动线安装与调试能力、工程实施能力、职业素养、效率、成本和安全意识。引导高职院校机电类专业综合实训教学改革发展方向,促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培养可持续发展、满足企业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三、竞赛方式

自动生产线安装与调试竞赛项目采用团队比赛形式,赛项工作时间为5小时。由2名参赛学生组成一个工作组(包括一名队长),男女不限(必须是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高等职业院校在籍学生)。按要求共同完成书面解答与实际操作一体的工作任务。

竞赛项目采取任务书形式下达竞赛要求。

每队设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不参与竞赛任务的完成,在比赛过程中,由参赛学生提出申请,指导教师可在赛会指定的辅导区域对参赛选手进行口头指导,整场比赛有一次指导机会,指导时间为10分钟。

四、竞赛内容

竞赛装置采用中国﹒亚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YL-335B自动生产线实训装置。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YL-335B完成自动化生产线实训台的送料单元、加工单元、装配单元、输送单元、分拣单元共五部分的机械部部分、传感器部分、电气部分的设计安装与调试等。考核选手的自动线系统的设计、安装、接线、编程、调试、运行和维护等工程能力。

(一)参赛队要结合任务书,合理进行工作任务的分工,互相配合,整体调度,协作完成。

(二)按任务书的要求,完成自动化生产线中各工作单元的机械部分的安装与调整。

(三)按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对各系统中气动元件的管路连接及传感器的位置灵敏度调整。

(四)按任务书对生产流程和控制的要求,完成对自动化生产线中各工作单元电气控制系统图的设计装配与调试。

(五)按任务书对生产流程和控制的要求,完成个工作单元的PLC系统编程及调试、完成各传动系统的控制功能及参数设置。

(六)按任务书的要求,组建和编制人机界面组态。

(七)按任务书的要求,对系统进行联动调试,达到任务书中的功能和技术要求。

(八)按任务书的要求将相关的设计资料、设定参数、运行程序、运行记录保存到指定存储区域。

五、竞赛规则

(一)各种与大赛相关的自动线设备、软件由大赛组委会提供,各参赛队不得使用自带软件,现场统一提供相关资料、工具(书写和绘图工具自备)。

(二)由抽签确定参赛队的比赛工位。各参赛队竞赛顺序和竞赛机台号均由抽签结果确定。比赛前20分钟进入比赛工位,核对现场提供的器件、技术资料、工具等;比赛开始后,拆封比赛任务书,进行竞赛。

(三)参赛选手必须达到电工上岗证或中级电工维修证要求的技术和安全水平。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要求(穿戴没有任何参赛院校标识的工装,绝缘鞋自备,女生自带工作帽),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监督和警示。

(四)技能比赛时间为5小时,连续进行。竞赛过程中,指导教师可以应选手要求,指导教师可在赛会指定的辅导区域对参赛选手进行口头指导,整场比赛有一次指导机会,指导时间为10分钟,只允许一名指导教师进入,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为准。竞赛过程中,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五)比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离场,不得携带手机、无线上网卡、移动存储设备、纸介资料等与竞赛无关的物品,参赛选手须在比赛工位的计算机规定文件夹内存储比赛文档。

(六)因设备自身故障导致选手中断比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七)若参赛队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比赛结束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八)比赛结束后,参赛队须清理现场卫生并经裁判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六、竞赛地要求与设施

(一)场地

比赛工位:每个工位占地20m2,含工作准备台1张。

赛场提供380 V、220 V两种电压的三相五线交流电源,每个工位提供独立的电源保护装置和压力为0.6-1.0MPa的压缩空气气源,供电和供气系统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二)赛场提供的设备、元件、器件和工具

包括亚龙YL-335B自动线,电脑,元件、部件,统一提供的仪器和工具。

七、评分方法

依据选手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参照国家职业资格“高级维修电工”和“可编程序系统设计师(三级)”的知识技能要求,按照技能大赛技术裁判组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评分。评价方式采用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工艺评价与功能评价相结合,能力评价与职业素养评价相结合。满分为100分。

(一)赋分架构

1.机械机构及气动部件安装及调整20分

2.控制电路设计、布线、气路连接及调整20分

3.工作单元独立功能完成情况30分

4.自动线整体功能完成情况20分

5.职业素养与安全意识10分

(二)违规扣分

1.选手有下列情形,需从参赛成绩中扣分:

(1)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扣10~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2)因违规操作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3)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员工作,视情节扣5~1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2.指导教师在进入赛场进行口头指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须从参赛成绩中扣分:

(1)参与比赛操作,包括绘图、安装、编程等非口头指导行为,扣10分。情节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2)指导时间超过规定时限不退出赛场工位,扣10分。情节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3)携带与比赛有关的物品进入场地进行指导,扣10分。情节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4)指导过程中影响其他参赛队,扣10分。情节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三)成绩评定

按比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个人和团体同时计分。竞赛成绩相同时,完成工作任务所用时间少的名次在前;竞赛成绩和完成工作任务用时均相同时,PLC编程成绩高的名次在前;再次,职业素养项的成绩高的名次在前。

八、奖项设定

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参照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山西省第七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文件精神实施。

九、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软件、工具和材料备件,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参赛队申诉均须由领队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参赛队领队或当事人。

(二)仲裁

1.组委会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组委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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