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我院在坞城校区实训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院党委办公室、院行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审计室、思政部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弓永华主持。
会上,院党委副书记李高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并做了解读。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讨论发言。
党委宣传部部长拜秀萍谈到:“我院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活动一直按学习计划正常开展,学习收效也很不错,但对照《规则》要求,我们的中心组学习制度还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学习计划还要更加详尽周全,学习形式要结合内容多样化。总之,要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活动安排得更规范一些,更细致一些。”党委副书记李高斗谈到:“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多年以来,能做到按时按要求按规定参加集中学习。新的学习规则发布后,作为党委中心组成员,不仅要参加党委安排的集中学习,还要按照规则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自学,带头学习,主动到系部和各个职能部门,深入师生,开展调查研究,把学习的收获转换成改进工作的方法、转换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为学习型学院建设的实践者和带头人。”
党委副书记、院长雷承锋谈到:“《规则》制定的很科学、很细致,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关键是我们今后怎么做?结合学习情况和工作实际,我认为:一、我们学习理论必须联系实际,必须和本单位、本部门具体实际结合起来,与时俱进地和本单位、本部门的发展方向、发展思路、发展举措紧密地结合起来,通过理论指导实践;二、我们应该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观点论去指导、引导我们的工作,要坚决克服理论学习单一化,要形式多样地和具体的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应该很好地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不定时地召开扩大会议,有重点地把支部书记扩大进来,从而指导支部的学习;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一个非常核心的学习,应该引领学习型学院建设的方向和占领学习型学院建设的制高点。要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放到学院学习工作核心位置,要引领方向。作为党委班子成员,我要加强学习,不仅会议上学习,会下也要学习,尤其要和调研紧密结合起来,要接地气。”
其他中心组成员也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是党的一项重要的学习制度,《规则》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思路,对促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弓永华书记指出,中央制定下发的《规则》,对党委中心组的学习,从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管理考核与问责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对进一步推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将起到重要推动指导作用。他强调党委中心组成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规则》精神,抓好落实,同时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要科学安排好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和内容。要按照制定好的学习计划扎扎实实进行学习,坚持好学习制度。
二是要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和方法。通过研讨会、读书交流会、外出调研等形式,不断创新学习形式和方法,提高学习效果。
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学院“十三五”规划和学习型学院建设的任务部署,结合新形势下学院各项工作的性质、特点和要求,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带着问题学习,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学院建设,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四是要发挥党委中心组成员“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讲究学习方法,加强学习针对性,注重学习实效性,真正起到以上率下的作用,成为学习型学院建设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和自觉实践者。
五要明确具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党委其他成员的职责,要发挥好院党委宣传部的牵头、组织、统筹、协调作用,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推动学院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深入扎实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