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专业能力测评工作的总体要求,我院高度重视并认真制定了测评工作的具体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实效地开展了测评工作。

2019年7月11日,我院分校区集中进行了全院教职工专业能力测试,全院所有在岗(含聘用制人员)的55周岁及以下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考试。

全体专职教师按照《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通用基本能力评价标准(试行)》进行测评;其他人员按照《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评价标准(试行)》进行测评,力争做到通过测试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

通过基本能力测评工作,增强了我院教师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激励督促了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今后我院将把教职工专业能力提升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使“三基建设”成果真正成为全院教职工做好工作的不竭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