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部门职能

人事处职能

人事处是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从人事工作的角度抓好职工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工作充分调动全院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合理配置和使用人才资源,建立能积极发挥学院各项功能、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职工队伍,为建设一流国家骨干院校,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服务。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学院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

2、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教职工队伍总体建设发展规划,做好全院人力资源的调查、开发和利用,深化学院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

3、在搞好人才预测的基础上,负责制定阶段和年度用人计划,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4、负责全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5、负责各级各类专家、优秀人才、专业带头人等的推荐、选拔工作。

6、负责全院各类岗位设置及编制核定、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奖金等日常管理和审核工作。

8、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勤、年度考核与奖惩工作。

9、负责全院教职工的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辞职、续聘、解聘、调动等工作,负责劳动合同及协议的签署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全院人事档案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人事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汇总、统计工作。

11、做好本部门精神文明创建和接待、处理有关人事工作的来信来访。

12、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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