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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学生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4-17 点击:

各总支、直属支部,各系处、直属单位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党中央、省委、高校工委对高校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十分重视,多次强调要对高校学生党员学习实践活动加强指导。根据我院办学规模大、校区多且分布较散等实际情况,为保证我院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搞“一刀切”,特对学生党员、滞留关系学生党员(流动党员)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学生党员学习实践活动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组织方式,由所在系(部)党总支统一组织进行。

二、在学习内容上,各系(部)要体现学生思想教育的特色,除集中学习有关科学发展观理论外,鼓励学生党支部主动设计、积极组织适合学生特点的主题活动,如知识竞赛、学习经验交流活动、主题实践活动、主题演讲比赛等,创新活动载体。

三、对于滞留关系学生党员(流动党员),要确定联系人,加强联系。要把学习资料、学院的活动方案及有关活动安排及时发放、通知到每个党员。鼓励他们自己学习,要求流动党员参加当地党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

四、各系(部)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党员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指导,落实领导责任,并把形成好的经验、做法、亮点、成效及时上报学院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