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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附表格)

发布日期:2011-07-01 点击:

为了提高我院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构建 “双师型 ”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按照《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 [2005]35号)中指出的“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践目标

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各系部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目标。要求教师深入生产一线,熟悉企业的生产环节和操作工艺,获取最新的技术信息,及时将行业企业的 “新观念、新技术、新工艺 ”引入教学过程,提高教师自身的专业实践能力,推动学院的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提高职业教育的实效性和市场适应性。

二、实践方案

各系部对不同职称、不同岗位的教师,提出不同的要求。对讲师职称以下的教师,主要任务在于 “学习”,提高自己的实践技能。而对于高级职称的教师,则要求不但要提高技能,而且要在加强和企业的合作,开发或承担企业科研项目、参与企业技术革新、编写工学结合的教材、课程标准等方面有所作为;对于教研室主任岗位上的教师,则要有学习和教学的双重要求,主要是把在企业所学融入到专业建设中。要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出具体的实践任务书。

三、实践形式

根据我院各系部的学生规模和各学期的授课任务,采取利用业余时间、假期或脱产等多种形式安排专业教师进行实践。教师可以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实际和企业特点提出申请,各系部也可以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指定的企业进行实践。根据下达的实践任务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践任务。

四、实践考核

专业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要经过严格的评价考核。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成果验收。过程考核主要由实践企业、学院各系部、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的人员进行检查和抽查,写出检查报告和量化考核成绩交人事处;成果验收则由企业(权重 30%)、专业系部(权重 30%)、专家组(权重 40%)对其实践过程的日志、实践报告、工作成果等各方面综合评价,看是否熟悉岗位职责和流程,自身技能是否提高;是否为教学带来有价值的成果;是否有创新、为企业发展做出了贡献;是否使学生的实习实训条件得到改善,实训内容得到充实;是否加强了与企业的联系,为学生的实习实训提供更好的平台;是否把企业的需求、企业的精神、职业道德能融入教学;是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知识、技能等更符合企业的需求,为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对口率奠定坚实的基础。然后写出评价报告和量化考核成绩交人事处汇总。

教师专业实践实践锻炼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评,考核成绩将作为评定“双师型”教师的依据之一,同时也是专业教师今后评聘职称必不可少的重要方面。凡未经系部批准私自下厂者不预考核。

五、实践管理

各系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在每年12月底前提出本年度教师实践锻炼计划并报相关管理部门。教师到企业锻炼期间,经考核合格后,每天计工作量为2学时(不计发课时酬金),外地可报销往返车票一次。

教师企业实践活动是在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实行四方管理(人事处,专业系、教务处、企业)。人事部门负责相关文件(如企业实践教师待遇,教师聘任条件)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审批及制定考评办法;教务部门参与指导、检查等考评工作;各专业系负责教师到企业实践计划的制订、准备工作的安排及过程管理;企业负责接收并安排专业教师进行实践,并对其实践情况进行评价。教师企业实践注重过程管理,企业实践活动前期进行论证、协调,中期进行检查,活动结束时进行总结和考核、经验推广。教师到企业锻炼期间,各系部必须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要有计划地进行巡查和信息反馈,做到公平公正地对实践教师进行评价。

附:

一、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任务书

二、实践锻炼工作日志

三、实践报告表

四、巡查记录(报告)表及量化成绩

五、企业评价表

六、系部评价表

七、专家评价表

八、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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