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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届入伍流程

发布日期:2011-04-23 点击:

2011年4月20日,我院参加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会议指出,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对于提高兵员素质,优化兵员结构,加快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对于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增强大学生服务国防、服务国家和人民的意识和责任;对于拓宽青年学生磨砺品质、丰富阅历、增强体魄、健康成长的途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要在4、5月份集中开展预征宣传动员,大力加强国防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让每个学生都能及时获知征兵政策和预征信息,鼓励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军队建设;在预征对象离校后持续跟进做工作,及时提醒预征对象在10月底前报名应征;狠抓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落实,加强政策和工作培训,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准确地将补偿代偿的费用发放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入伍毕业生手中;为退役高校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专升本等落实好升学优惠政策,配合做好退役安置工作;建立预征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报送和定期通报制度,努力完成2011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目标任务。

2011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从4月12日至7月12日,报名参加入伍预征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征兵时间:

网上报名阶段:4月12日至7月12日,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学校翌年毕业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可放宽到22岁,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初检初审阶段:7月底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预征对象

复审应征阶段: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审批定兵阶段: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补偿代偿阶段:次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网上报名流程及步聚详解,请登录学院招生就业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