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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07 点击:

各系部、分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晋教学[2011]2号文件《关于评选2011届山西省普通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精神,我院在2011届毕业生中继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将我院本次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

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凡受过学校违纪处分或学籍处理者不得评选)。

3、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良,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德育评定中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校的文体活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健康标准(在校期间有两门以上补考不及格者不得评选)。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或具有突出事迹,获得社会殊荣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5、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服务就业项目计划(“三支一扶”、“晋西北”、“村干部”、“特岗教师”、“预征入伍”)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

三、评选名额:

我院201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如下:

1、大专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共19名):

商贸旅游系(3名) 计算机工程系(2名)

机械工程分院(2名) 电子工程系 (2名)

建筑工程系(3名) 电气自动化系(2名)

材料工程系(2名) 物流系(1名)

建筑装饰系(2名)

2、中专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共5名):

机械工程分院(1名) 计算机工程系(1名) 建筑工程系(1名)

康镁分院(1名) 材料工程系 (1名)

四. 报送材料:

(1)“2011年山西省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表”,(同时报电子文档。网址xsc@sxzzy.cn)(花名表格式见附件)

(2)“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或“山西省中等专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注意审批表要正反面打印)。附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一式二份。同时报电子文档。网址xsc@sxzzy.cn)。

(3)在校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五、评选要求及报送时间:

各系部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切实保证优秀毕业生评选的质量。各系部确定人选后,请务必于2011年4月12日前将材料报送院学生处,六、说明

我院评选推荐的优秀毕业生报省教育厅审核,经审核批准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山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山西省2011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2011年山西省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表及审批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