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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毕业生领取手续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1-07-26 点击:

一、证件和材料必须本人凭《学生证》领取,不得代领。

二、领取的证件和材料要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三、领取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毕业证》、《报到证》、《学籍档案》。外省毕业生凭领取的报到证到户籍室领取《户口迁移证》。

四、按照国家政策,两年之内允许改派。计划改派的毕业生暂不迁户,妥善保管相关手续,改派后再行办理;确定不改派的毕业生,开学后可办理迁户手续。迁户时凭《报到证》可自行到学院户籍室办理,也可将《报到证》交到杨晓岚老师处统一办理。

五、改派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原《报到证》、《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籍档案》。未领取《就业协议书》的请与班主任联系领取。

六、《学籍档案》里应该包含的材料:

1、 成绩表(单)

2、 高考录取档案

3、 学籍卡

4、 报到证

5、 毕业生鉴定表

6、 学期鉴定表

7、 团档(团员)

8、 获奖(三好、优干、奖学金等)审批表

七、请认真核实毕业手续,如有异议及时与班主任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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