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系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院201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3 点击:

各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晋教学[2012]3号文件《关于评选2012届山西省普通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精神,我院在2012届毕业生中继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将我院本次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在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85分以上且无补考记录。参加省级(含省级)以上全国设计、技能等学习类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学生优先评选。

4.在学期间学生操行考核(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90分以上,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和文娱活动,并在文娱、体育类比赛中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相应荣誉。

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具有突出事迹,获得社会殊荣的学生。

6.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服务就业项目计划(“三支一扶”、“晋西北”、“村干部”、“特岗教师”、“预征入伍”)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

7.中专毕业生有关文娱、体育活动方面的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评选名额:

依据各系(部)2012届毕业生人数,按照1%的比例测算,确定各系(部)201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如下:

1.大专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共28名):

点击在新窗口打开

2.中专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共5名):

点击在新窗口打开

说明:中专毕业生不足100人的系(部)合并评审,各系(部)可依据评选条件推荐上报。

四、报送材料:

1.《2012年山西省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表》,见附件 (同时报电子文档,网址xsc@sxzzy.cn)。

2.《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或《山西省中等专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注意审批表要正反面打印)。附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一式二份,加盖系部印章,同时报电子文档,网址xsc@sxzzy.cn)。

3.在校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五、评选要求及报送时间:

各系(部)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切实保证优秀毕业生评选的质量。各系(部)确定人选后,请务必于2012年4月27日前将材料报送院学生处。

六、说明

我院评选推荐的优秀毕业生报省教育厅审核,经审核批准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山西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山西省2012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毕业生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