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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医疗保险学生就医指南

发布日期:2012-09-06 点击:

一、门诊就医: 参保学生普通门诊看病实行门诊统筹,要携带【太原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首先到山西大学医院门诊部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20%,其余80%费用从统筹账户支付。

二、门诊费用报销: 参保学生在山西大学医院就医,先支付全部门诊费用,保留收据,每年5月、11月底报销,(届时将有通知)。到时以班为单位,在《原始单据分类黏贴纸》上黏贴《门诊医药费统一收据》,填写一式二份《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登记表》进行明细汇总,交山西大学医院审核,报销费用的80%。如金额不符,以山大医院审核金额为准。在外院门诊就医全部自费。

三、住院治疗:

1、参保学生在山西大学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学生个人负担20%,出院时即结算。

2、参保学生可持太原市大学生基本医疗手册在其他首诊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即结算如:财大校医院(一级)、煤炭中心医院(二级)、铁三局医院(二级)、解放军264医院(三级)、武警医院(三级)等,按照太原市医疗保险中心的规定,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学生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时,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70%、6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起付标准是:一级、二级、三级医院首次分别为200元、400元、800元,二次住院减半,三次不再设起付标准。因为山西大学校医院为我院学生的首诊和门诊定点医院,在其医院住院时享受与山大学生同等待遇:即不再交纳起付标准费用200元,

四、转诊住院治疗: 山西医科大第一、二、三附属医院、省人民医院等医院是转诊医院, 去转诊医院住院,必须在首诊医院开具转诊建议书,本人先垫付医疗费用,待医疗活动结束后,到山西大学校医院医保科报销。报销所需材料 1住院病历(复印件)2.住院费用发票(原件)3.出院证(原件)4.诊断书(原件)5.每日费用清单6.大学生参保医疗本

五、假期、实习期在当地住院就医费用的报销 假期或实习期间需住院治疗的学生,需在住院十日内通知山西大学医院,返校后十日内将大学生参保诊疗本、住院每日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发票等与医疗有关的单据拿到山西大学校医院审核报销

报销所需材料:1.住院病历(复印件)2.住院费用发票(原件)3.出院证(原件)4.诊断书(原件)5.每日费用清单6.大学生参保医疗本。

六、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程序 一、报销需要携带的材料:系部出具的该学生意外伤害原因、详细经过的证明(打架斗殴、酗酒、自残、交通事故等不能报销);首诊医院急诊证明或医院诊断证明加盖急诊公章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单据、【太原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所医保电话:7013622 13613412936

山西大学医院医保科电话:7011785

太原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太原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个人和政府筹资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满足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是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减轻家庭负担,使所有的居民(大学生)不至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发生疾病时基本的医疗需求能够得到保障,大学生以学籍按学制年限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大学生参保期内(放假、实习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比例给予支付。新生可从参保的当年10月份享受待遇。

看病就医:

参保大学生住院时携带《大学生诊疗手册》、身份证可到太原市任何一所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出院结算时即可享受医保待遇;门诊就医须到学校指定的定点医院就医,出院结算时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照75%进行赔付;转外就医的医疗费用在上述比例基础上降低5%进行赔付。

参保学生大病门诊(包括肾功能衰竭后的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疗、脏器移植后服用国产抗排异药)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照10%进行比例赔付。

参保学生意外死亡的,补充医疗保险对其一次性支付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