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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14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就业优先、人才强省战略,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
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助推全方
位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山西省教育系
统毕业生取证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函〔
2022〕42 号文件相关要求。
我院将面向在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 2022 年职
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布如下:
一、评价职业(工种)、级别
职业名称
职业编码
工种名称
级别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4-04-04-02
网络安全管理员
3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4-04-05-01
3
计算机软件测试员
4-04-05-02
3
计算机维修工
4-12-02-01
3
电工
6-31-01-03
3
讲解员
4-13-01-03
3
美容师
4-10-03-01
3
餐厅服务员
4-03-02-05
3
物流服务师
4-02-06-03
3
电子商务师
4-01-02-02
3
车工
6-18-01-01
数控车床
3
铣工
6-18-01-02
数控铣床
3
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
6-25-04-07
3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4-04-04-01
通信网络管理员
3
汽车修理工
4-12-01-01
汽车维修检测工
3
化学检验员
6-31-03-01
3
物理性能检验员
6-30-03-02
3
装潢美术设计师
4-08-08-06
3
室内装饰设计师
4-08-08-07
3工程测量员
4-08-03-04
3
管道工
6-29-02-15
城市管道安装工
3
备注:5 级对应初级,4 级对应中级,3 级对应高级。
二、评价方式
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个
科目,理论考试主要以笔试和机考方式进行,考试题型为:是非题和
选择题,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
要求。实操考试时间根据各职业(工种)实际操作具体情况而定,采
取现场操作或模拟操作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
备的技能水平。考核过程全程录像。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
者合格。
三、报名、评价时间及地点
2022 年度第一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评价时间及地点
见下表,具体时间由学院技能等级评价中心根据教学及实习安排确定。
批次
报名截
止日期
评价
日期
职业
(工种)
级别
备注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 月 1 日
网络安全管理员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 月 2 日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 月 4 日
计算机软件测试员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 月 5 日
计算机维修工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 月 2 日
电工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 月 1 日
讲解员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 月 1 日
美容师
三 级 / 高 仅面向本校级工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 月 2 日
餐厅服务员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 月 5 日
物流服务师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 月 6 日
电子商务师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 月 7 日
数控车床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 月 8 日
数控铣床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月11日 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
装接工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月12日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
理员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 月 6 日
汽车修理检验工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 月 5 日
化学检验员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 月 6 日
物理性能检验员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 月 1 日
装潢美术设计师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 月 5 日
室内装饰设计师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 月 1 日
工程测量员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第一批次
8月15日 9 月 2 日
城市管道安装工
三 级 / 高
级工
仅面向本校
学生
评价地点: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评价时间:考前 30 天开始接受报名,考前 15 天结束报名,法定节假
日除外。
受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考核职业(工种)、考核时间如有调整,
提前 10 天通知。
四、报名条件按照最新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见附件 1)
执行。
五、收费标准
本年度考试费标准为:山西省省属院校评价劵。
六、报名地点、联系方式和手续
(一)报名地点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 115 号)。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邬老师
办公电话:0351-7013630
(三)手续
1.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 份;
2)电子版照片(彩色一寸标准照小于 20K),以姓名_证件号
或者证件号_姓名(例:12325.png / 张三_124545.png / 124545_
张三.png )(身份证号最后 1 位是 X 的人员请把 X 大写)。
考生申报时应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的有关要求,确保填
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工作履历和证明材料真实。如有虚假,取消报名
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则取消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已获得证书的,将
没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注销网上查询系统中的相关数据。
2.资格审核各系部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料齐全、审
核无误的,即时受理报名资料,现场扫劵。
3.领取准考证
考前 5 天左右向考生发送准考证和注意事项。考生核对信息无
误后,在考试当天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考生备料清单所规定的相关
物品参加评价考试。考场安排同时发布。
七、公示认定结果
认定结果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网址:各系部网
站。
八、颁发等级证书及查询网址
公示无异议,打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知考生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后三个月左右可实现全国联网查询。
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jndj.osta.org.cn/。
九、其他
1.报名考生请阅读《职业技能评价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附
件 2),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2.考生自觉遵守考试要求,服从监考员、考评员管理。
附件 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
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
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
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
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
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附件:2
职业技能评价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一、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考生,请务必提前申领“健康
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
康状况监测,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
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考试当日,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 37℃),
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持本人 5 日内(依
采样时间计算,下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
加考试。
三、持非绿码的考生应主动向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
和评价机构申报,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系部评
估后确定考试安排。
四、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考生,应于考前主动向评价机
构申报,并遵守以下要求:
1.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考前 14 天
内的 2 次间隔 24 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 1
次为考前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
试:
①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
不满 21 天者;
②考前 14 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
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③居住社区 21 天内发生疫情者;
④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 21 天但不满 28 天者。
2.考前 14 天内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返晋参加考试的
考生,须提供启程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返晋后
考前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3.考前 14 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
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
在隔离考场考试。
4.治愈出院满 14 天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
考前 7 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
部病灶完全吸收、2 次间隔 24 小时核酸检测(其中 1 次为
考前 48 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在隔离考
场参加考试
五、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
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2.考前 14 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
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
区不满 14 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 21 天者。
5.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六、考试当天,若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
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系部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
七、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核验电子健康
通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和
有效身份证件。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考生须听从考点
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八、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健
康承诺书》(各系部评价组织制定),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
承诺书内容,按要求如实签订。
九、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
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
以及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十、参加考试时,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
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
生。
根据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