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已经开始,现将本学期教学督导检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从9月15日起,各级各类人员教学检查听课工作按既定要求全面开展。
2.本学期的教学检查工作汇总分四期上报。
第一期:第3---5周,上报时间为10月9日。
第二期:第6---9周,上报时间为11月3日 。
第三期:第10---13周,上报时间为12月1日 。
第四期:第14---19周,上报时间为1月12日。
3. 每期上报内容包括三个表(教学检查听课汇总表、各类人员听课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教师调停课情况统计表)和一份月度教学情况分析报告。
说明:(1)每份表格要求按给定格式填报。
(2)任课教师申请办理调停课,应首先通过任课班级所属系部,由该系部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签字,然后报任课系部所在二级学院批准备案。
(3)基础部、社体部和思政部相关人员的教学检查听课表分别报送信息工程学院和材料建筑学院。
4. 上报表格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