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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8-25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 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9〕6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 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教师〔201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双高”建设关于师资队伍建设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面实施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培养造就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提升教师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有效落实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整体快速发展,为把我院建成高水平高职学校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范围、形式和途径

1.学院在职在岗的全体专业教师。

2.专业教师企业实践采用脱产形式,主要包括:企业实践锻炼、科技项目研发、职业技能认证等。五年之内累计不少于6个月。

3.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的途径:

1)教师到企业挂职进行专业实践能力锻炼,时间一般为6个月,新入职的专业教师上岗前参加企业实践锻炼12个月。

2)教师到科研院所从事专业相关的科研开发或技术推广应用,时间根据项目持续时间确定。

3)教师到相关企业进行职业技能认证培训,培训时间根据企业认证课程安排确定,视同参加企业实践。

三、具体要求

1.专业教师企业实践锻炼

优先安排5年内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教师,对于5年内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系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

1)专业教师到企业行业实践工作内容应与本人所学专业、所任课程的实践技能要求基本一致。

2)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必须深入生产一线,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积极参与企业的生产,项目研发和技术改造,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到科研院所进行技术研发和项目攻关,必须深度参与项目,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和研发目标。

3)教师实践锻炼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实践锻炼计划任务书,明确预期取得的成效,作为考核依据。

2.职业技能认证培训

专业教师可选择国家人社部公布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培训或行业内普遍认可的引领性大型企业的职业认证培训,培训目标须明确预计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称和等级。

四、组织实施

1.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由教务(科技)处统一管理。各系部根据教学任务安排和师资建设需要,有计划、分批次地选派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各系部应制定教师脱产进行职业能力提升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五年之内完成全员轮训。2020年到企业实践锻炼教师人数不低于教师人数的12%。以后每年按照教师人数20%左右安排。

2.系部确定当年实践锻炼人员后,填写《教师企业实践申报表》(附件1),报教务(科技)处汇总,学院审批后按计划执行。

3.实践锻炼单位由学院统一安排,且必须和学院签署合作协议,以便学院对教师进行监督管理和约束,保证实践锻炼效果。

五、管理与考核

1.各系部要按照在学院备案的企业实践锻炼计划,安排相应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并制定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的实践锻炼任务书。

2.参加企业实践的专业教师应围绕任务书,在企业进行实践锻炼,期间需填写《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日志》(附件2)、《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总结》(附件3)。

3.实践锻炼期间实行二级管理,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宏观管理,各系部负责直接管理。教务(科技)处、人事处、产教融合发展中心、质量控制中心等部门对实践教师的实践岗位、实践时间及实践内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和抽查。各系部应建立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评价制度,明确考核评价标准和考核方式,并对结束实践锻炼的教师从实践过程的工作日志、工作总结、工作实绩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形成考核结论。考核评价情况应填入《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附件4)。

4.实践教师返校两周内,向所在系和教务(科技)处提交实践期间形成的所有资料及成果。系部对其实践能力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考核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进入个人业务档案,人事处备案。

5.按计划和要求完成实践任务并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教师,其企业实践期间待遇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对考核不合格者,学院核减其绩效工资,差旅费不纳入报销范围,重新安排下一轮企业实践;对于新入校专业教师企业实践考核不合格者,学院核减其绩效工资,差旅费不纳入报销范围,重新安排半年企业实践。半年期满经考核仍不合格者,不得聘任教师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6.教师企业(社会)实践经历计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评聘及晋升参考依据。

7.参加企业实践锻炼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企业的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为了有效统筹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工作,成立学院师资建设领导组,负责教师培养培训的计划、实施、管理、考核及质量监控等工作。

成立学院师资建设领导组,具体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长: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员:教务(科技)处、人事处、产教融合发展中心、质量控制中心、各系部负责人

下设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科技)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教务(科技)处:负责教师企业实践的申报、计划制定及组织实施管理。

人事处:负责按照学院制定教师到企业实践的相关激励政策和绩效考核办法,实践教师进行出勤及绩效考核。

产教融合发展中心:负责根据系部需求联系确定实践锻炼的企业和岗位,并与企业签订教师实践锻炼协议。

质量控制中心:负责教师企业实践过程的检查监督和质量保证。

各系部:负责本系部实践教师日常管理与考核。

2.经费和待遇保障

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期间,根据实践时间按比例视同完成相应教学工作量。根据学院规定核发岗位绩效工资,教师实践锻炼所需经费从“双高”建设项目专项的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中列支。企业实践锻炼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支出培训费、交通费、生活补助等。交通费按照每月一次往返的原则实报实销,生活补助按生活补助标准的一半发放培训期间住宿与企业协商安排,用由学院支付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与原《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有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1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申报表

附件2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日志

附件3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总结

附件4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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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申报表


附件2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日志


附件3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总结


附件4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