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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学院第三次党代会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8 浏览量:

各党总支、各部门:

党代会及两委换届是今年学院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维护换届纪律的严肃性,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根据2021年1月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换届选举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抓好纪律学习教育,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和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深入宣传换届纪律要求,让干部群众广泛知晓、参与监督。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严肃换届纪律教育警示专题片,注意利用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自觉遵规守纪。

二、严明换届纪律,坚决做到“十个严禁、十个一律”

学院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及参与党代会工作的工作人员,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和学院党委关于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上来,严密工作流程、严守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好职责,坚决做到“十个严禁、十个一律”: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换届纪律权威

学院纪委将加强对换届纪律的监督检查,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赋予的权力和相关要求,对党代表和“两委委员”酝酿、推荐、资格审查和选举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选举规定、侵犯党员和代表权利等行为,坚决防止拉票贿选等各种不正之风,坚决维护换届纪律权威。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对换届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置,对违反“十个严禁”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坚决维护换届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良好秩序。

监督电话:0351-7015165

监督邮箱:sxzyjjjcs@163.com


中共山西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9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