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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体教职工:

  20191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面施行。取得“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为顺利做好个税改革后的代扣代缴工作,确保您能够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维护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现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人群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在岗编制内教职工、聘用制教师及实验员;(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原则上无须填报)

山西省物流技术学校在岗编制内教职工、聘用制教师;(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原则上无须填报)

二、填报方式

手机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推荐使用), 安装下载方式见(附件1)。

三、填报要求

1、信息填报最晚于112日前完成,相关资料自行留存备查,无需交计财处。

2填报信息上传后,请财务经办人以部门为单位,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发至指定邮箱67051086@qq.com

四、几点说明

1、本次信息采集由纳税人自行填报,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税务局会通过后台对大家填报的信息比对校验,如因个人对政策的理解有出入致使信息填报有误,经税务机关通知补正信息、补缴税款后即可;如拒不纠正的,将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2、如果没有及时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时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202031日至630日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3、扣缴义务人相关信息,供参考。

名称:山西职业技术学院,纳税人识别号12140000788512684B

名称:山西省物流技术学校,纳税人识别号121400004057014388

4、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认真阅读(附件3和附件4),若仍不能解决请致电:

计财处      7978115

计财处  王秀珠  7015084

纳税服务热线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网址:12366.chinatax.gov.cn 

 

  

 

计财处

201912